数字资源

电子资源使用管理办法

为加强校园网电子资源管理,规范校园网电子资源的使用,保障学校及电子资源出版商的合法权益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学校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本办法所称校园网电子资源是指国内外出版商出版发行的、由图书馆(含各系分馆、资料室)购买了校园网使用权的网络正式出版物,如数据库、电子期刊、电子图书以及图书馆自建的特色数据库等。

二、校园网电子资源只能由其合法用户合理使用

(一)合法用户包括:本校实名的师生员工、附院教职工或其他提交申请并获得受理的用户。

(二)合理使用是指:合法用户出于个人学习、教学或科研的目的,在校园网内外以正常速度检索、浏览、下载或打印电子资源。

三、以下行为属于不合理使用(也称滥用行为)

(一)进行连续、系统、集中、批量地进行下载、浏览、检索数据库等操作。由于各数据库商对“滥用”的界定并不一致,因此图书馆无法制定统一标准。一般数据库商认为,如果超出正常阅读速度下载文献就视为滥用,通常正常阅读一篇文献需要几分钟。

(二)使用第三方软件工具下载校园网电子资源(非官方平台提供的软件工具即为第三方软件工具,如网络批量下载工具、爬虫工具等)。

(三)将所获得的文献提供给非合法用户,并进行非法商业性牟利。

(四)私自向非合法用户提供代理服务器或大批量的文献传递。

(五)将校园网电子资源的合法使用权限再提供给非合法用户使用(如将校园网电子资源账号、VPN账号租借给校外人员使用)。

(六)其他不符合中国知识产权法相关法律法规的非法使用。

四、滥用电子资源的处理

如发现违规行为,图书馆将协同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调查,对违规者视其情节轻重,予以相应的处罚。情节严重者,将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,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违规者自行承担。具体处理办法如下:

(一)违规者必须作出书面陈述和检查。

(二)违规者须在图书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监督下删除违规下载的数据。

(三)违规者将被停止其校园网电子资源使用权限2个月。

(四)情节严重的,由图书馆报送学校,对其违规行为予以通报。

(五)因违规行为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(例如产生额外大量国际流量费等),由违规者承担赔偿。违规行为引起知识产权纠纷,或构成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,违规者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
五、版权保护

图书馆门户网站所列电子资源的使用权为本校购买、试用或自建,仅限于在本校校园网范围内使用。本校图书馆尊重并维护原作者和出版者的知识产权利益,并倡导用户严格遵守版权法的规定。

六、附则

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,并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